很多养殖户朋友当前极为关注的话题是畜禽养殖禁养区,尤其是在现如今环保大背景之下,全国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管控力度正变得越来越大。在2026年5月时,全国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工作就已经全面展开了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其涵盖了畜禽养殖等重点领域。潜江市身为湖北省重要的水产以及畜禽养殖区域,禁养区的政策走向理所当然地牵动着每一个养殖户的心。本文会结合全市最新的政策规定,帮你弄明白哪些地方不可以养,为何要这样划定,以及未来的出路究竟在何处。
潜江禁养区到底划了哪些地方
禁养区的划定,断断不是没有依据地随意瞎想,而是在法律法规所构建的框架范围之内,联合城市的总体布局规划,以及水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要求,再考虑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状况之后制订的具有强制性质的限制规定。潜江市畜禽养殖禁养区,是依据潜政发〔2021〕17号文件明确规定来划分范围的,主要包含两大板块,其中一类是像城镇居民区以及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这类人口集中的区域,它涵盖了潜江都市区、泽口、竹根滩、广华寺、周矶、杨市、高场等街道办事处城镇开发边界线以内的范围,另一类则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范围是按照省级划分方案确定的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范围,除此之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也属于禁养区域的组成部分。简而言之,是要在法律起始之处,截断畜禽粪便之物对饮用水源头以及群众生活所处环境造成污染的风险。
2026环保新政对养殖业有哪些硬要求
近期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一个备受高度重视需密切留意的消息传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2026年3月已经由表决获得通过,它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从行政法规的层次直接提升至国家基本法律的层次。此消息对于所有养殖户而言绝非无关紧要之事,原因在于法典全面且稳固地确立了禁养区制度,严格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以及缓冲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研区等区域建造养殖场。这表明以往那种“将猪场建在水源附近、距离居民楼几百米远”的做法,已然毫无可行之路。在这同一时间,养殖所产生的污染已然是从那种“末端实施处罚情形”转成了有着这样情形的“源头实施防控—过程予以管控—资源化全力利用”的整个链条的管理模式,其中粪污进行处理的相关设施从可以选择的项目变成了必须要选择的项目。潜江地区的养殖户特别需要留意一下,因为在2021年对禁养区域展开划分的时候,汉江、东荆河等流域早就已经处于禁养范围之中了。
纳入禁养区后养殖场怎么处理怎么办
众多养殖户朋友最为关切的,便是自家养殖场在被划入禁养区之后,究竟如何进行处理。依据潜江市于2016年所发布的划分意见,政府针对禁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采取限期拆除以及关停、转产或者搬迁这样的处理方式。相关法律也已然明确规定,在禁养区范围之内,严格禁止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小区),已建成的规模场必须依法限期予以关闭或者搬迁。事实上,自2017年起,潜江市借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这一机遇,全方位地推进禁养区养殖场的关停事宜,总计关闭数目达899家处于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并且在非禁养区全面推行“一场一策”的环保治理措施。具体而言,搬迁或者关停均存在相应的补偿机制,在此建议涉及其中的养殖户及时与当地的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农业农村部门取得联系,去了解具体的关停时间表以及补偿政策,而不要处于被动等待的状态。
潜江所施行的禁养区政策已然极为明晰了,要是存在尚不明白的地方,像譬如“我的养殖场究竟是否处于禁养区范围之内”“关停搬迁能够获取多少补偿”这种情况,欢迎于评论区留言,大家一同展开交流探讨。要是觉着这篇文章对你存有帮助的话,也恳请点赞收藏并且分享给身旁的养殖户朋友,从而让更多的人得以看到潜江最新的禁养区政策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