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由于环保监管力度持续加大,畜禽养殖所产生的污染已然成为农村环境治理里重点关注的领域。从中央层面直至地方,一场又一场的排查整治行动正全面展开,养殖场户签订污染治理承诺书,这既是合法经营所必需的“准入证”,同时又是生态环保方面的“责任状”。这篇文章会从政策要求、法律责任以及整改措施这三个维度,为养殖从业者深度阐释畜禽污染治理承诺书的核心要点。
环保督察背景下的治污新常态
当下,国内诸多地方正紧锣密鼓地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如同地毯式般的排查整治行动。自4月起始,湖南省石门县已对养殖场户进行了482家次的排查工作,从中发现了46个相关问题,而集中整改阶段将会于5月全面达成完成状态。河南省林州市同样开启了为期一个月的针对农村黑臭水体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的“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市范围内198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已然达成了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这种情况。在此同一时间,黑龙江省针对马上来了的中央环保督察节点,着重关注畜禽粪污从产生到收集,再到储存,接着转运,随后利用畜禽污染治理承诺书,最后处置的全链条闭环管控,以此保证规模化养殖企业全都可达标排放。这些所开展的行动能表明,污染治理已经从选择性执行转变为全覆盖整治,承诺书恰好是这一治理链条里的关键闭环。
不签承诺书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养殖场户要是不答应签订污染治理承诺书,或者签了之后却不履行,那将会面临确切的法律追究责任。今年以来,好多省份已经密集公布了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广东肇庆高要区有一家农牧公司,因为没有马上处理养殖废弃物,致使水塘遭受污染,被责令在限期内治理,还依法被处以罚款,涉案企业的水样里检测出了浓度较高的氨氮、总氮、总磷以及粪大肠菌群等污染物。河北南皮县有一个养猪场,污水粪便向外溢出,流进了坑塘,氨氮监测值高达834mg/L,比排放标准超出了十倍多,被处以2.3万元罚款。这些案例发出警示,签订承诺书并非只是走走过场畜禽污染治理承诺书,而是借助法律文书清晰界定了“不得直排、不得偷排、必须达标”的界限。那些拒不履行承诺的行为,会被判定为构成违法事实的有力直接证据,进而引发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源头上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可行路径
签订承诺书的最终目标并非是“治”,而是“用” ,农业农村部明确作出要求 ,要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打造种养循环以及农牧结合的模式 ,从而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当前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然超过80% ,到2026年将会进一步推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进农业生态系统稳定且多样。在林州市 ,当地推行“种养结合”模式 ,所有粪污经由全量收集 、干湿分离 、堆积发酵来进行无害化处理 ,实现还田资源化利用 ,粪污综合利用率高达92.25%。具备养殖场户身份的人能够借助建设雨污分流设施、储粪场以及污水储存池等相关设施,再配合有机肥生产、沼气发电等一系列途径,达成“变废为宝”的目标。承诺书中所列出的每一条整改措施,最终都会朝着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实现双赢的方向去发展。
广大从事养殖工作的人员,您身处的养殖场有没有签订畜禽污染治理承诺书呀?在履行承诺的进程当中碰到了什么样的实际难题呢?欢迎于评论区域分享您的经历以及建议,点赞并转发以便让更多同行得见!

